若發生車票毀損(適用AGTS紙票、便利商店紙票)、或手機故障、電池耗盡、智慧型手機購票系統發生異常、無法更新版本、透過手機取票或執行分票後,因同行者無手機可取票等因素。
可至車站櫃台辦理補發磁票,辦理流程:
1.經確認乘車票之有效性且尚未使用者,並需提供身分證字號及訂位代號(PNR)
2.紙票需具能判別有效性,且需回收紙票
3.以原行程/座位辦理補發磁票,且不收手續費
4.已逾乘車日不得補發,乘車日(含)前或乘車當日逾發車時間仍可補發(依當日不及乘車搭乘)
5.申請補發後原本車票被設定黑名單,請持補發之磁票搭車
6.補發後要取消行程,需將磁票寄回,櫃台不受理退票(依現行高鐵假期車票規範)
7.依票號個別受理補發,僅限補發一次